三和家政金卡是为尊贵客户提供家庭服务的高端产品,本产品采用先进的移动APP终端技术,无线远程网络结算,携带使用方便,体现尊贵,伴有网上个人自助服务。 第四条 因供电、通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持卡人用卡受阻的,服务方可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因此可能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
现就金卡的办理、使用等事宜制定以下章程,确保客户权益。
第一条 办理
1、金卡持有人(以下简称“持卡人”)向服务提供方三和家政(以下简称“服务方”)提供的办卡资料真实、有效,用以正常履行《三和家政金卡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提供金卡有关服务及履行法定义务。
2、服务方根据持卡人的办理资料确定发卡的种类、可用工时和有效期。持卡人同意服务方保留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主卡持有人可申请办理不超过三张的副卡,承担其副卡项下发生的全部消费所产生的费用,有义务督促其副卡持卡人遵守章程相关规定。
第二条 使用
1、服务方为持卡人提供室内物品养护和室内保洁服务。
2、持卡人应妥善保管金卡及其密码、交易凭证,出租或转借钻石金卡所产生的后果和损失,应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3、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持卡人遗忘密码,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金卡办理密码重置。
4、持卡人遗失金卡应立即通过三和家政客服电话(400-085-0098)、网上个人自助管理窗口(www.shjzclean.com)或到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生效。持卡人对挂失生效后其金卡发生的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挂失生效前金卡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服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持金卡有效期内享受家庭服务,如持卡人到期需要继续使用,应办理充值手续,另行议定有效期限;未办理充值手续的,服务方停止提供家庭服务。
6、服务方为持卡人的交易累计积分或向持卡人提供免费增值服务的,服务方保留变更积分累计规则、积分明细保存时间、增值服务种类及内容或清理积分、终止有关增值服务等权利,且无须事先征得持卡人同意;服务方行使此项权利时应进行公告,且公告一经发布即对持卡人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 对账
1、持卡人可在消费行为结束48小时后通过服务方网上个人自助管理窗口或营业网点对消费账目进行核对。持卡人对金卡交易和账户情况有疑问的,应自交易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服务方进行查询,服务方应予以查证并在收到核实申请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
2、持卡人同意服务方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持卡人通知消费情况或账户信息。
第五条 服务方客服电话:400-085-0098。服务方公告方式:三和家政网站或三和家政营业网点等。
第六条 金卡办理表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使用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由服务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本章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未尽事宜依据业务规定、使用指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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